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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诉讼中不当行使起诉权行为的引导与规制(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博晓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05
摘要:改革行政案件诉讼费收费办法,建立信息公开阶梯收费制度。申请、复议和诉讼成本过低也是当前滥诉行为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低标准收费的本意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实现良法善治,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但是司法资

  改革行政案件诉讼费收费办法,建立信息公开阶梯收费制度。申请、复议和诉讼成本过低也是当前滥诉行为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低标准收费的本意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实现良法善治,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但是司法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是有限的,低标准的收费制度最终必然导致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增加全体纳税人的负担。适当调高行政诉讼费用能够起到引导公众理性诉讼的作用。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阶梯收费制度,对于超过一定基数的申请人收取递进式的费用,既有利于确保真正需要政府信息的公民能够免费获得政府信息,又能让出于商业目的或者其他可能滥用申请权或诉权的申请人缴纳相应的费用,避免少部分人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减轻财政负担。

责任编辑:刘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