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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寻衅滋事二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2
摘要: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商刑终字第148号 原公诉机关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甲,男,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4月9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被逮捕,同年5月21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商刑终字第148号
原公诉机关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甲,男,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4月9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被逮捕,同年5月21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2日被虞城县人民法院收监,同年12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30日被虞城县人民法院收监,2014年9月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建东,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袁某某,男,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4月9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被逮捕,同年5月21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2日被虞城县人民法院收监,同年12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30日被虞城县人民法院收监,2014年9月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赵松强,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某,男,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4月9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30日被虞城县人民法院收监,2014年9月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志英,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乙,男,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4月9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30日被虞城县人民法院收监,2014年9月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3年12月27日作出(2013)虞刑初字第165号刑事判决,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本院于2014年4月4日作出(2014)商刑终字第33号刑事裁定,以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虞城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23日作出(2014)虞刑重字第3号刑事判决。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尊峰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及其辩护人李建东、赵松强、王志英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等人均系虞城县利民镇老庄村委会杨灿楼村村民,因反映该村土地征收赔偿和房屋拆迁问题到北京上访。2013年4月7日,虞城县利民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和该村支书张某某到北京接访。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以不给解决上访费用就不回家为由,乘机索要现金15000元。案发后赃款被追回,退还虞城县利民镇财政所。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实,扣押物品清单,谅解书等证据证实。
原审认为,被告人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以上访相要挟,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其中王某甲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赃款已全部退还,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王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二、被告人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三、被告人陈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四、被告人王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甲、袁某某、陈某某、王某乙均上诉称: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相同。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据以定案的证据经核实无误。
本院认为,四上诉人到北京上访,利民镇政府派人前去劝返,四上诉人以不解决上访费不返回,索要利民镇政府15000元,属强拿硬要,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钱已被追回,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原判量刑不当,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虞城县人民法院(2014)虞刑重字第3号刑事判决;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四、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五、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赵宇明
审 判 员  陈建国
代理审判员  李 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书 记 员  胡守洋
责任编辑: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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