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驻民申字第180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王伟,男,1982年5月18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牛国强,男,1952年10月1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保良,男,1955年7月26日出生,汉族。 再审申请人王伟因与被申请人牛国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驻民四终字第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己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王伟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王伟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张 冰 审判员 李 明 审判员 董卓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李力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