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璐(文)—— 中国“金字塔式”法学教育模式的弊端与建议
来源:法学志士 作者:法学志士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管理研究 法学教育 ,中国 应该说,法学教育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中国,各大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招生数额屡增不减,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其数量令人瞠目结舌!尤其是对于即将参加高考的同学来说,法学专业是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很
管理研究 法学教育 ,中国 应该说,法学教育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中国,各大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招生数额屡增不减,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其数量令人瞠目结舌!尤其是对于即将参加高考的同学来说,法学专业是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很多考生糊里糊涂的报考了法学专业,或者无奈被调剂到了法学专业,结果在报考时,发现自己对法学专业一点兴趣也没有,有志向的同学或许会努力转专业,但是对于一些糊里糊涂报考的同学来说,法学专业是所有高校中近乎最轻松的专业,除了不考高等数学以外,“课件式”背诵直至较为轻松的不挂科思想,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倍感幸福,所以说,法学专业,成为了高等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中国,除了几所著名政法院校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越来越多的理工科院校也开始增设法学专业,好比我的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就是如此。这样一来,法学专业在我们学校也算是一朵奇葩了!以至于更多同学选择考研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以提高自身名校法学的梦想!然而,有多少学子是真正喜爱法学专业而考研?或许,只有法学莘莘学子才心知肚明! 这两年,法学研究生扩招十分严重,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就业反倒不敌本科生的尴尬局面!有一个例子非常有趣:甲和乙分别为某高等院校的法学研究生和法学本科生,在一次招聘会上,面试官分别问这两名应聘者 面试官对甲说:“请你说说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实践中它有什么特征?” 甲顿时一脸无奈,说道:“额,对不起,我不是民商法专业的,对这些问题不太了解,我是刑法专业的” 面试官感到很惊讶和困惑,之后问乙同样的问题,而乙却轻松的回答了面试官的问题,之后,面试官再问了两道关于刑法和诉讼法的问题,乙都能回答轻松自如,最终,乙被录用,甲被淘汰。。。 看到这,您有何感想?一名高学历的研究生竟然不敌一名本科生?问题在哪?是学生思维还是中国法学教育模式? 应当说,在大多数法学专业学生眼中,专业这个词仅仅体现在自己所专攻的那块领域,对于其他部门法的涉猎几乎没有涉及,以至于将本专业与其他部门法完全割裂开来,试问:这样的一种思维模式是正确的法学教育模式吗?除非你一心一意搞学术性研究,否则,在实践中,以割裂其他部门法来凸显自己专业能力的思想最终只会让自己的视野越来越窄!既然法律是为社会民众需求所服务的,那么就不可能脱离其他部门法而仅仅在自己一个领域的专业内有所作为!这个问题,是困扰法学专业学生最大的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变革的今天,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变动性都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去学习法学专业,好比今年刑事诉讼法大修,以前的大部分条文就全部失效了!正如我的法学本科班主任所说:“你们是法学专业的全才,而我们仅仅是某领域的专才”此话让我反思许久。。。。。。 因此,中国“金子塔式”的法学教育模式存在这样一种弊端,尤其是在研究生学习中(学术研究除外)表现的尤为明显!最终,导致自己所意欲从事的职业与自己研究领域不完全专业对口!所以,我们必须摈弃这种专业性思想,你在专攻研究的领域外,不可抛弃其他部门法的理论知识!再举个例子: 甲酒后驾车,在开车途中冒闯红灯,结果在过红灯后撞死了一名过路人和撞伤了一名儿童,问如何用法律思维处理?这个案件中,涉及到了刑法,行政法,民法三者竞合的问题,倘若每个专业的同学只以本专业知识解答此类问题,那么案件结果都不会令人满意!所以,对于中国“金子塔式”法学教育需要亟待改善,然而,不可置喙的是,专业性的优势仍然很重要,如果我们能同时注意掌握其他部门法,与自己的专业知识互相配合,运用自如,那么你的视野将如同司法考试的视野,就不会再惧怕自己所不具有的其他法学非专业性的问题了,所谓法学专业,应当是一个大专业,不可割裂开来,在掌握全部本科那16部门法的基础理论学科之后,再去专攻自己喜欢的某个领域的主攻专业,才会成为法律圈中的一匹“黑马”!才能更大的实现自身的法学拓展面和魅力!倘若再辅之于精通的法律英语,商务英语,那么你的职场生涯前途将无可限量!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全才法律型天才,当然,要做到这点,需要非常人可比的毅力!但不论怎么说,兴趣最重要!有了兴趣,一生从事自己钟爱的职业,将是你永远的职业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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