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5月16日电(见习记者郑小琼)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曹建明指出,随着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明确,加强监督同样重要。要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司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检察官惩戒制度,明确司法管理权限并建立全程留痕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司法监督,重点推进统一业务系统的升级完善和功能拓展,把制度要求转化为流程上的硬约束。 曹建明强调,要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完善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要适应社会开放性要求,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构建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勇于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把外部监督的约束转化为内部监督的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