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

旗下栏目:

重发上世纪八十年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维护律师权益工作纪实

来源: 法制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4
摘要:作者简介:郭阳律师,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资深律师。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全国律师协会首届办公室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权工作委员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曾先

作者简介:郭阳律师,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资深律师。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全国律师协会首届办公室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权工作委员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曾先后担任过光大集团、中国民生银行总行等大型国企的法律顾问。

重发上世纪八十年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维护律师权益工作纪实

近期,广西吴良述律师履职赴法院申请立案竟然被法警扯烂裤子致使腿部祼露,让律师尊严受辱,使国家法治蒙羞。现尙不知此事件能否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今重发下文,意在披露上世纪八十年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中央政法部门负责人是重视律师权益维护工作的。

维护律师权益是国家走向法治的一个标志

一一追思乔石同志重视维护律师权益的一件往事(一)

律师制度,是法治社会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实行律师制度,维护律师权益,发挥律师作用,是现代民主国家赖以依照法律调处矛盾纠纷,从人治走向法治,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我国的律师制度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逐步恢复和重建的。30余年来,律师队伍从小到大,律师事业健康前行,律师在承办刑事辩护、民事代理以及仲裁、非诉等各项法律事务中,防止寃假错案发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法治生力军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助推了社会的稳定和文明。

然而,有鉴于我国封建历史较长,人治观念积习深厚,法治思维确立不易,因而对承担法治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军律师队伍从其恢复重建起就责难颇多,甚至于与律师互相制约互相支持共同承担法治作用的公安、检察、法院队伍中的人,也有的对律师持有顽固偏见。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内蒙一律师段佩珍赴河北办案法院被殴,就是一个典型事件。当年,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法律顾问处段佩珍律师接受本地一位当事人委托,赴河北省肃宁县出庭参与其当事人与河北肃宁当地另一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段佩珍律师在出庭过程中,始终遵守法庭规则,依法依理陈述意见,然而主持庭审的法官受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驱使,不愿听取段律师合法入情有理的陈述,不仅随意呵斥,甚至于段律师稍一分辩,就恶意拳打这位女律师,致使段律师受伤昏厥。后来在其当事人的帮助下,段律师搭乘出租车连夜奔向北京,找到了设在国务院二招办公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全国律师协会几位负责人在了解事情原委后,随由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郭阳向司法部办公厅进行了沟通反映,部办公厅调研处赵大程(现为司法部主管律师工作的副部長)等同志又以《简报》将情况报送中央政法委员会。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乔石同志十分重视,很快批示:由中政委组成工作组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遵照乔石同志的批示,中政委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抽出法纪厅邸双生、文循舟二位老干部,从司法部与全国律师协会抽出郭阳,从最高人民法院抽出纪检组仲昭义,共四人组成工作组,于当年隆冬赴河北进行实地调查。工作组还南下位于上海的司法部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段律师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随后,中央政法委员会举行例会,专题听取工作组调查工作的汇报。会议由中政委秘书长顾林昉主持,与会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锦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司法部原副部长、全国律协常务副会长陈卓、公安部副部长陶驷驹,中政委副秘书长佘孟孝。邸双生、文循舟、郭阳、仲昭义等工作组成员列席了会议。会上,听取了工作组的调查汇报和处理建议。工作组认为段佩珍律师出庭陈述意见系依法正常履行律师工作职责,并无任何过错。李姓法官作风粗暴生硬,甚至拳打律师,影响恶劣,已失去政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建议将殴打律师的李姓法官淸除政法队伍。顾林昉秘书长协调与会人员意见,决定就此事件责成河北省政法委负责处理,要求河北省政法委做出严肃处理肃宁县法院责任法官的意见。据悉,后来该责任法官被调离出法官队伍。中政委例会后,全国律协又对段佩珍律师进行了慰问,勉励其坚守律师岗位,坚定地维护律师制度,一如既往地履行律师职责,継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维护律师权益是国家走向法治的一个标志

一一追思乔石同志重视维护律师权益的一件往事(二)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精髓,便是确立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依照宪法治理国家,必然重视维护公民的权益。在法治社会中,律师是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力量,是依据宪法和法律维护公民权益的专业队伍。基此,维护律师权益,发挥律师作用,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的宪法精神得以切实落实,有着特定的重要性。试想,如果连律师的权益都不注意维护,谈何保障公民权益,谈何依宪治国,谈何法治!

尽管法治路漫,目前侵害律师权益的事在我国局地局部时有发生,但从国家前领导人之一乔石同志上述关心律师权益的事例中可以看出,我国逐步重视律师工作及其权益是必然趋势,不重视律师权益的情况会渐次得以纠正,我们正在走向法治的路上,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总是可期!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