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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三难、促规范”)---------平政办〔2012〕159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加强历史遗留国有土地

来源:缪力晨 作者:缪力晨 发布时间:2017-07-18
摘要:法律爱好者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2〕159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加强历史遗留国有土地上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管理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维护
法律爱好者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2〕159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加强历史遗留国有土地上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管理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第7次及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继续加强历史遗留国有土地上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的历史遗留国有土地上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是指:镇(乡)政府或政府部门单位拆迁安置、征地兑现、或2004年8月31日前出售的地基且土地性质认定为国有的个人独立式住宅,或已审批为独立式住宅的其他住宅,现要求改为公寓式住宅的个人建房项目。二、建房者不得擅自将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在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要求改为公寓式住宅的,须经住建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一)在国有土地上已经住建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批为个人独立式住宅的;(二)2004年10月21日前未批先建且地块已签订征地协议的;(三)地块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的。四、申请办理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幢为单位,或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公寓式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未建的,按规范要求,须提供当地镇(乡)政府出具的用地规划红线图及相关证明、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设计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图等资料。已建的,按规范要求,须提供当地镇(乡)政府出具的用地规划红线图及相关证明、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现状平面图及建筑图等资料。(二)申请人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联建公寓式住宅或个人独立式改公寓式住宅(已批独立式住宅未建的)、划拨转出让(凭相关审批表)、增加建筑面积及部分改变土地用途等用地手续的审批,缴纳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其中,已批已建的,不再办理个人独立式改公寓式住宅用地审批手续。未建的,须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公寓式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地基出售发票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征地兑现证明、平面布置图、建筑方案图、国土资源部门原用地审批材料(已批独立式住宅的)等资料。已建未批的,须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公寓式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地基出售发票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征地兑现证明、房产实测资料、地籍测绘资料等。(三)申请人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公寓式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未建的,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及建筑施工图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已建的,须提供房产实测图、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合格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四)办理建筑环节税收审批手续,缴纳有关税费。(五)申请人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六)申请人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复核验收,办理土地登记,领取联建公寓式住宅土地使用权证书。(七)申请人凭住建部门发放的许可证件、审批表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工程竣工备案手续、有关测绘资料、房屋定位单、建筑环节完税证明等凭证,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初始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五、对已批准独门独户式住宅并已建成套房的,如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指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及公寓式住宅工程许可,同意视同建设用地许可已作变更(指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办理公寓式住宅用地许可,以分割登记资料齐备为条件,可按套申请办理划拨转出让和土地登记手续。六、申请办理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的政策规定(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增加建筑面积的,其增加面积部分按附件1规定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办理划拨转出让,按附件1规定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二)根据《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若干问题规定》(温政办〔2008〕74号)和《平阳县建设工程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规定》(平政办〔2011〕106号)有关精神,一层的容积率根据建设时间和层高分别进行计算,属2008年5月26日前批准的其容积率一律按1.0计算;属2008年5月26日至2011年8月7日之间批准的住宅层高4.2米(含)-5.4米按1.5倍计算, 5.4米(含)以上按2.0倍计算,商业层高5.1米(含)-6.6米按1.5倍计算, 6.6米(含)以上按2.0倍计算;属2011年8月8日以后批准的住宅层高3.6米(含)-4.8米 按1.5倍计算,4.8米(含)-6米 按2.0倍计算,商业层高4.2米(含)-5.4米 按1.5倍计算,5.4米(含)-6.6米 按2.0倍计算;今后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三)部分改变土地用途的,一层一律按商业用途办理(背街小巷确属住宅的除外),由住建部门按公建项目标准收取市政配套费,国土资源部门按附件2规定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其中用地原属出让性质的,扣除原出让时的平均楼面地价后再予收取差价部分。(四)公寓式住宅每间地基用地少批多占8平方米以下,属本通知范围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二调”图斑中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前提下,直接办理划拨转出让、增加建筑面积及部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再办理分割登记手续。(五)2004年10月21日前未批先建的,参照《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土地管理工作“破三难、促规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08〕219号)规定,土地类别按建设用地,凭原已签订的征地协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直接补办公寓式住宅用地审批手续。其中,属镇(乡)政府出售的地基按附件1规定标准交缴土地出让金后直接以出让方式供地;属拆迁安置及征地兑现的按国有划拨方式供地,并办理划拨转出让,按附件1规定标准并交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六)地块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现未建设且政府明确以地基形式安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办理划拨转出让,按附件1规定标准交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七)2004年10月21日后未批先建且地块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置:2008年1月1日以前未批先建的,参照《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土地管理工作“破三难、促规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08〕219号)规定,直接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办理划拨转出让,按附件1规定标准交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2008年1月1日(含)以后未批先建的, 按浙政函〔2006〕16号文件规定,由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处罚,对建筑物予以没收,按附件3确定的单位造价的20%作价回购,按规定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办理划拨转出让,按附件1规定标准交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八)擅自将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或改变住建部门审批内容的,由住建部门按规定处罚后,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报批。(九)住建部门原审批为六层(含)以下或“六加一”的公寓式住宅现已建成七层公寓式住宅的,经整改合格后,住建部门可按本“通知”的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七、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未建设的个人建房项目必须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一律拆除。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九、本“通知”由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2.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底层改为商业用途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3.有关税费收取标准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1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单位:元/m2区域级别基准地价楼面地价应补交出让金(楼面地价)昆阳镇Ⅰ级1330867.16350Ⅱ级1100717.20290Ⅲ级870567.24230Ⅳ级530345.56140鳌江镇Ⅰ级1270828.04330Ⅱ级1040678.08270Ⅲ级820534.64220Ⅳ级470306.44130鳌江镇钱仓社区Ⅰ级480312.96130Ⅱ级310202.1280Ⅲ级200130.4050水头镇Ⅰ级1160756.32300Ⅱ级930606.36240Ⅲ级360234.72100萧江镇Ⅰ级990645.48260Ⅱ级650423.80170Ⅲ级360234.72100万全镇郑楼社区Ⅰ级500326.00130Ⅱ级330215.1690Ⅲ级200130.4060万全镇榆垟社区Ⅰ级450293.40120Ⅱ级300195.6080Ⅲ级160104.3240腾蛟镇Ⅰ级630410.76170Ⅱ级410267.32110Ⅲ级200130.4060麻步镇Ⅰ级550358.60140Ⅱ级350228.2090Ⅲ级200130.4060南雁镇Ⅰ级450293.40120Ⅱ级300195.6080Ⅲ级160104.3240备注:以上均以普通住宅六层计算,即设定平均容积率为6.0。附件2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底层改为商业用途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单位:元/M2表2-1 昆阳镇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路线段号路线段起止范围出让金标准(楼面地价)1解放街雅河路-横阳路47702解放街白石街-雅河路45403雅河路解放街-汇水河路39104雅河路解放街-联东路62005联东路人民路-横阳路34406联东路雅河路-横阳路38607横阳路联东路-解放街32608横阳东路平瑞路-联东路18709人民路解放街-平瑞路229010人民路汇水河路-解放街181011横阳路解放街-汇水河路374012解放街横阳路-人民路281013104国道体育场路-人民路149014车站南路(西段)十八家路以西162015车站南路(中段)联东路-十八家路170016车站南路(东段)联东路-平瑞路162017校场路十八家路-解放街122018校场路联东路-十八家路155019校场路联东路-细龙路122020十八家路车站南路-横阳路166021东水门步行街横阳路-雅河路286022桑果园街横阳路-雅河路277023桑果园街横阳路以北134024细龙路校场路-横阳路147025细龙路横阳路-雅河路155026东门路雅河路-昆鳌路134027雅河路联东路-平瑞路294028白石街解放街-汇水河路395029汇水河路西直街-雅河路271030汇水河路雅河路-横阳西路229031解放北路河流-人民路187032联东北路人民路-河流246033汇水河路横阳西路-人民路229034汇水河路人民路以西191035104国道环城路—体育场路132036西直街(西段)隧洞河-人民路149037雅河西路张宅河-横阳西路197038西直街(东段)汇水河路-隧洞河197039人民路西直街-雅河西路164040人民路西直街以南101041解放街汇水河路-白石街376042汇水河路解放街-西直街179043雅河路人民路以西181044遂洞东路雅河路-西直街99045雅河路(中段)汇水河路-张宅河229046西校场路雅河路-西直街118047雅河西路横阳西路-人民路164048横阳西路汇水河路-雅河西路229049人民路雅河西路-汇水河路197050兴良路全程197051兴工路兴良路-横阳东路76052万通路建业路-兴工路82053万联路(中段)兴工路-建业路84054建业路兴良路-顺达路107055万联路(西段)建业路-平瑞路90056万联路(东段)兴工路以东76057万通路平瑞路-建业路92058万通路兴工路-东垟路82059东洋路全程61060横阳东路建业路-兴工路107061横阳东路平瑞路-建业路116062平瑞路人民路-顺达路212063五显殿街白石街-县前街263064体育场路汇水河路-塘河1220 表2-2 鳌江镇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路线段号路线段起止范围出让金标准(楼面地价)1新河南路环镇北路—朝阳街51202新河南路兴敖中路—环镇北路53603新河中路古敖桥—兴敖中路32804兴敖中路柳下路-河流30905新河路朝阳街-吉祥路34906兴敖东路兴敖中路-府前路20807兴敖中路府前路-柳下路26708工贸东路柳下路-新河中路14109工贸街新河路-河流164010曙光东路柳下路以东185011曙光东路柳下路-新河中路200012曙光东路新河中路—邮电路191013柳下路兴敖东路-园林东路218014果市街兴敖中路-柳滨路162015振华街兴敖中路-曙光东路166016诚信街柳王路-新河南路143017环镇北路访贤路—新河南路181018塘古南路广源路—吉祥路130019塘古北路吉祥路—朝阳路153020长乐街阳春街—塘古北路277021阳春街新登街—长乐街143022永新南路殿后街—吉祥路164023永新北路吉祥路—新登街185024新登街阳春街—塘古北路153025朝阳街塘古北路—古鳌路195026横街西段223027横街东段233028新昌街塘古北路—新河南路216029吉祥路如意桥—鳌江大厦340030广源路新河南路—江滨路231031振兴路兴鳌中路—曙光东路137032柳发路柳下路—果市街134033古鳌路全程218034古鳌步行街全程212035江滨路全程284036古鳌南路全程204037王里商业街全程187038新河路吉祥路—广源路292039曙光南路曙光中路-新河南路231040吉祥路鳌三中—吉祥桥323041吉祥路吉祥桥—如意桥267042兴敖中路河流-雁门路204043曙光东路邮电路—曙光中路189044柳滨路柳下路-新河中路187045柳滨路新河中路-曙光东路155046园林路府前路-新河中路214047园林路新河中路-曙光中路181048环城东路府前路-新河中路122049环城西路新河中路-曙光北路155050健康路兴敖中路-曙光东路170051邮电路兴敖中路-曙光东路170052邮电路曙光东路—园林路208053邮电路园林路—环城路189054工兴路曙光东路-园林路181055工兴路园林路—环城路134056闻莺路柳下路-新河中路172057柳南路柳下路-新河中路160058西洋路柳下路-新河中路176059柳北路柳下路-柳西路126060柳浪路柳下路-新河中路113061育才路工兴路-曙光中路116062旺市街工兴路-邮电路164063 建安街邮电路-曙光中路155064建国街工兴路-西浦街147065利群路邮电路-曙光中路97066黎明路邮电路-曙光东路105067西浦街育才路-园林路97068旺浦街邮电路-河88069雁南路曙光南路—雁门路160070雁门路望雁街—曙光西路160071望雁路曙光南路—雁门路97072曙光 中路曙光西路-曙光南路158073曙光北路104国道-曙光西路153074新河中路环城中路—古敖桥216075兴敖西路雁门路-徐家站路174076曙光西路徐家站路-曙光中路155077邮电路环城路—104国道181078徐家站路兴鳌西路—曙光西路144079新河北路104国道-环城中路166080海关南路兴鳌中路—转盘191081海关南路转盘—兴鳌东路177082巴黎城南路转盘—车站大道167083黎城西路全程158084浙南路全程158085浙城路全程159086国帆西侧路东河小区与国帆公寓间105087海关路全程113088沿河路全程113089永发路全程89090浦发路全程88091徐鳌路全程88092南前路全程88093黎前路全程88094荆钱路全程90095鸿达路全程89096鸿中路全程89097鸿昌路全程89098鸿南路全程89099荆雁一路全程890100永发路全程890 其他不在以上范围的路段 880 表2-3 水头镇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路线段号路线段起止范围出让金标准(楼面地价)1二中北路江山中路-泾川路口51002径川中路大转盘-二中北路32103江山东路二中南路-凤尾路口28804江山东路凤尾路口-大转盘27705凤尾北路腾龙中路-泾川中路13106凤尾北路泾川中路-江山东路24507凤尾北路江山东路以南14908康乐街二中北路-凤尾北路29609星园街二中北路-凤尾北路298010昌学路二中北路-凤尾北路302011东川步行街二中北路-凤尾北路317012兴贸路二中北路-丹华北路308013江山中路二中南路-剧院路口281014凤林南路大转盘-振德中路176015凤林北路大转盘-环城北路185016振德路凤林南路-凤尾路167017振德路凤尾路以西164018丹华北路江山东路-径川路265019双林路上林北路-凤林北路101020商贸路商贸南路-朝阳南路132021腾龙东路站西路-凤林北路116022腾龙中路凤林北路-二中北路120023东川中路二中北路-人民路124024上林北路腾龙东路-泾川东路99025剧院路中街-东川中路88026朝阳北路腾龙东路—泾川东路113027中街全程151028二中北路腾龙东路—泾川东路124029泾川东路大转盘-上林南路288030泾川中路二中北路-人民路185031商贸南路江山东路-振德中路111032朝阳南路泾川东路-商贸路105033丹华北路腾龙中路-泾川中路225034江山西路剧院路-仕静桥124035泾川中路人民路-金山路口116036朝阳南路商贸路-富阳西路90037商贸南路振德中路-富阳西路95038富阳西路商贸南路-朝阳南路89039中兴路商贸南路-风林南路134040上街全程95041新凤路全程103042新街全程116043东川中路人民路-金山路95044凤尾南路振德中路-新凤路95045凤林南路振德中路-富阳西路97046金山路全程93047泾川东路上林路—世纪花园204048丹华南路全程134049二中南路江山中路-中街107050凤尾路江山东路-振德中路158051江山西路仕静桥-章岙路101052江山西路章岙路-径川西路87053静湖中路望雁路-江山西路口85054望雁路全程82055静湖南路全程86056静湖北路全程97057望雁西路全程86058环城路全程89059站西路全程186060站东路全程182061永春路全程101062庆丰街全程95063邮电路全程104064菜场街全程164065校前路全程98066白马路全程89067健康北路东川中路-泾川中路115068健康路东川中路以南125069天益路东川中路-江山中路131070天益路江山中路以南146071龙华路全程127072三桥路全程880 其他不在以上范围的路段 820 表2-4 萧江镇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路线段号路线段起止范围出让金标准(楼面地价)1大同南路全程23502大同路庄里路以东15503庄里路河-长宁路24404长宁路丽江花园西侧路以东28105长宁路丽江花园西侧路以西9606周宅路长宁路以南13007桑田路永乐路-长宁路29808健康路全程14309沧海路大同路-长宁路216010沧海路永乐路-大同路302011文广路全程116012永乐路104国道-桑田路189013永乐路桑田路-渡西路301014庄里路永乐路-大同路105015古院路全程319016大同路庄里路以西76017桑田路永乐路-萧振路174018萧振路104-沧海路109019萧振路环江路-沧海路97020河滨西路全程101021河滨东路全程101022长兴路104-沧海路74023长兴路塘河东路-沧海路64024沧海路永乐路-萧振路183025沧海路萧振路以北65026环江路长兴路-大同路63027庄里路永乐路-萧振路88028庄里路萧振路-环江路71029繁兴路河滨路-环江路76030繁荣路永乐路以北76031兴隆路全程74032 菜场街全程106033 庆港路全程137034 昌盛路全程82035 夏宅路沧海路以东137036夏宅路沧海路以西74037 双庆北路一中路—长宁桥70038吉祥路全程69039永兴路全程71040永强路全程710 其他不在以上范围的路段 630表2-5 万全镇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路线段号路线段起止范围出让金标准(楼面地价)1郑楼社区振兴东路邮电南路-校前路30502振兴西路全程20603建设路全程15304郑林西路全程15805郑林东路校场路以北18306郑林东路校场路以南13907镇前路全程20208邮电南路全程17209农大路公园路-郑楼大道143010校前路振兴东路-河流109011宋桥社区宋桥街健康路—万盛路99012宋桥街健康路以东99013健康路104国道-宋桥街105014健康路宋桥街以北113015粮油路全程86016镇前街全程1050 郑楼社区不在以上范围的路段全程820 宋桥社区不在以上范围的路段全程600 表2-6 腾蛟镇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路线段号路线段起止范围出让金标准(楼面地价)1风翔路腾蛟街-城中路12802风翔路城中路-57省道7903腾龙路风翔路-邮电路12004城中路风翔路-邮电路11305邮电路全程8606昌荣路全程5907商贸路全程7408昌荣南路全程7009镇小路全程68010龙华西路全程62011凤鹤路凤翔路-桥头93012城中东路全程65013龙飞南路全程51014腾龙路邮电路-昌荣路86015腾蛟街繁华路-凤翔路52016腾蛟街繁华路-驰马路53017龙飞路凤鹤路-财税所50018龙飞路财税所-龙安路55019龙安路菜场街-桥头52020驰马路全程50021菜场街全程52022繁华路全程53023欧南路全程520 其他不在以上范围的路段 500 表2-7 麻步镇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路线段号路线段起止范围出让金标准(楼面地价)1菜场街邮电路-永安街8302大桥路(北段)大桥-中街8203大桥路(南段)中街-新河路6804康乐路全程8205树贤路树新路-商品路7406树新路全程8107万安街全程5208新河路万安街-大桥路6809邮电街大桥路-永安街52010玉泉路全程76011中街玉泉路-万安街114011树贤路树新路-桥48012树贤路商品路以西47013新河路万安街以东51014新河路大桥路以西49015学前巷全程50016永安街全程50017振兴东路全程550 个人独立式住宅改为公寓式住宅底层住宅改为商业用途土地出让金收取修正体系 修正因素指标及修正系数所临街道宽度(K1)指标(米)双车道能通双向车单车道,路况较好或勉强能通双向车机动车通行较困难修正系数1.00.90.8位置条件(K21)指标靠近成熟商业街区周边以住宅为主靠近工业区修正系数1.110.9临街深度修正(K3)深度(米)2345678修正系数(%)65595248423529深度(米)9101112131415修正系数(%)22161050-3-5街角地修正(K4)街角地情况十字交(距离转角≤10米)十字交(距离转角15米)十字交(距离转角25米)十字交(距离转角≤30米)修正系数(%)3520126街角地情况丁字交(距离转角≤10米)丁字交(距离转角15米)丁字交(距离转角25米)丁字交(距离转角≤30米)修正系数(%)251283其它因素(K8)不在本表列出,但确实对宗地地价有较重要的影响的因素,修正系数由评估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宗地地价评估公式P宗地=P路线价×K1×K2×K3×K4说 明1、本体系适合于用商业用地评估规则小规模宗地地价2、有路线价覆盖的路线段,K1为1.0,无路线价覆盖的路线段,须根据实际进行修正 附件3有关税费收取标准 一、市政配套费收取标准50元/平方米二、擅自改建处罚标准1-6层 120元/平方米7层 150元/ 平方米三、建筑环节税费缴纳标准(一)营业税 3%(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0.15%(三)教充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15%(四)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0.1%(五)个人所得税 3%(六)印花税 0.03%合 计 6.43%四、单位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计算 主题词:城乡建设 单改套△ 审批 通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印发
责任编辑:缪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