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民事裁定书 |
(2013)驻立一民终字第7号 |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代表人徐涛,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娜,女,1977年4月5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杰,男,1975年11月7日出生,汉族,系王娜之夫,住址同上。 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王娜、郭杰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不服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2)驿民初字第21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未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应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孙 卫 国 审 判 员 张 冰 审 判 员 董 卓 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许 卫 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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