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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杨飞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0
摘要: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抹去失信污点,诚信才能发光。破解执行难,各级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只是其中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既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然而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屡屡被媒体曝出的“老赖”也已成制约诚信建设的一个“老大难”。印发《意见》,推动各级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有助于治理“老赖”这一社会顽疾,堪为破解执行难的有益尝试。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老赖”之所以会成为社会顽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失信成本太低。此次印发《意见》,就是在强化制度设计同时大大加重“老赖”失信成本。以法律为根本遵循,通过共享和查询强化监管方式,也将使得“老赖”们躲不过、溜不掉、跑不了,不敢赖、不想赖、不能赖。

  另一方面,《意见》强调“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也有助于撑起信息“保护伞”。毕竟时下信息泄露已成现实问题,挑战着人们的心理承受底线。《意见》明确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如此也就从法律上避免了相关信息被泄露滥用,诱发不良后果。

  就现实而言,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门点对点的专项查询机制,也能够有效改变以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执行难现状。毕竟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部门信息互通有无,依法共享被执行人信息,既能够缩短执行时间,也可以防范被执行人隐藏和转移财产,让有偿还债务能力的“潜逃者”迫于压力尽早履行债务,逐渐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解决执行难问题。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意见》出台,堪为破解执行难的一个有益探索。治理执行难顽疾,推动《意见》落实,必须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当然,在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同时,也可以考虑推动车辆、现金等其他财产信息查询的共享机制建设,聚合破解执行难的合力。

  抹去失信污点,诚信才能发光。破解执行难,各级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只是其中一步。要彻底解决问题,还需法院与公安、民政、住建、财政、金融等部门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地做到信息共享、全面覆盖,真正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促使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

责任编辑: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