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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治道路 强法治自觉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纵华 发布时间:2017-07-16
摘要:走法治道路 强法治自觉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有意识地加强对法治自觉性的培养和塑造。

  《之江新语》汇集的232篇短论,是对发展中的问题和现象作出的思考和判断。规律性的认识往往可以触类旁通,譬如《环境保护要靠人们自觉而为》这篇文章,从认知的规律入手,讲“生态建设要成为自觉行动”,对法治建设也很适用。生态建设与法治建设都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概念。人类社会对法治的认识也应该是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自然而发到自觉自为的过程。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有意识地加强对法治自觉性的培养和塑造。

  推进法治建设,需要通过更有效的宣传形成法治自觉。目前,媒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有两个倾向:一个是纯理论看不懂,一个是讲故事说不透;一种是有高度不可感,一种是很可感没高度。因此,与生态建设一样,我们需要更加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力度,改进教育手段,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法治是我们的共同需求,认识到推进法治建设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

  推进法治建设,需要通过更有效的带动促进法治自觉。一方面,司法机关应该主动改变工作方式,站在司法之外看司法。做好纠纷化解的同时,改进文书说理,讲好法治故事。另一方面,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维权的观念。在《坚持科学维权观》一文中,习近平同志提出,要“要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做到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统筹协调”,“要打破部门分割,整合维权资源,完善维权管理网络,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搞好法治建设,需要在各方面各环节更加主动地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使其缩短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主动担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齐心协力走向法治现代化。

  培养法治自觉,通过“在全社会形成法治风尚”,使法必行。诚如习近平同志所讲,“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治风尚对于全社会的法治建设都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古人说没有使法必行之法,习近平同志提出要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用“自觉”使法“必行”。

  形成法治风尚,要从培育法治自觉性做起。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建设出一个有法治自觉性的社会。卢梭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而人类社会所依据的规则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健全的过程,也将不断走向有备而未必适用的状态。法治社会的形成,意味着人们对法治的虔诚信仰和自觉遵循,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张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