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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通报六起党风廉政违纪案 5局级党委书记受追究

来源:国搜河南 作者:朱宝君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3
摘要:核心提示: 11月12日,中国搜索从河南省纪委获悉,漯河市纪委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在这6起党风廉政违纪案中,其中5起涉及局级党委书记受到责任追究。 ( 资料图 ) 中国搜索郑州11月12日讯 11月12日,漯河市纪委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

核心提示:11月12日,中国搜索从河南省纪委获悉,漯河市纪委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在这6起党风廉政违纪案中,其中5起涉及局级党委书记受到责任追究。

漯河通报六起党风廉政违纪案 5局级党委书记受追究

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11月12日讯 11月12日,漯河市纪委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在这6起党风廉政违纪案中,其中5起涉及局级党委书记受到责任追究。

6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1.临颍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珂等7人因下属参与赌博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5月15日下午,市纪委在临颍县暗访检查时发现,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董要全、皇帝庙乡影台寺村党支部副书记张运锋在县城某茶社参与赌博,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董要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张运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负责人张海生、分管城区中队副大队长吴振甲被免去职务;县交警大队教导员郑俊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公安局主管交警大队副书记、副局长韩胜利和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谷红凯被诫勉谈话;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珂和纪委书记葛军营被约谈,县公安局被通报批评。

2.舞阳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军英和纪检组长赵保国因工作人员接受企业宴请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6月29日中午,县纪委暗访组检查发现,县工商局文峰乡工商所所长张冠男、副所长高新红、职工周根超,北舞渡镇工商所所长张振良、职工崔红伟违反规定在县城南京路北段某饭店接受舞阳县某汽修厂负责人宴请,并午间饮酒,被当场查纠,以上五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县通报批评。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军英和纪检组长赵保国被约谈。

3.郾城区教科体局党委书记王酉军等5人因下属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8月3日,郾城区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赵晓刚在某商场购买价值3000元的购物卡,并利用职务之便公款报销,用于个人消费。调查期间,赵晓刚拒不配合,并作伪证,妨碍组织审查。赵晓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郾城区教科体局党委书记王酉军、纪委书记曹海举被诫勉谈话,郾城区城关镇中心学校校长韩春阳、分管纪检工作副主任刘跃利、分管幼教工作副主任王朝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召陵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永杰等3人因召陵镇卫生院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3月25日,市纪委在基层“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召陵区召陵镇卫生院于2014年10月以对上协调建设项目为名,违规购置烟酒等物品共计116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六条禁令有关规定。召陵区纪委给予召陵镇卫生院院长李宏超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召陵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永杰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王富元及纪委书记于淑芳被诫勉谈话。

5.源汇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本新和纪检组长陈宁因党组成员张国昌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12月26日,张国昌乘坐单位公车办公事后,未将车交还单位。次日,张国昌让老乡王某某驾该车陪其回老家办私事,返回后,王某某又开此车去办私事,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张国昌公车私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源汇区纪委给予张国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源汇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本新和纪检组长陈宁被诫勉谈话。

6.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校长李红恩因违规购置发放购物卡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3月以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工会借节日之机,先后三次向64名教师违规发放每人合计800元的某商场购物卡,违反《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中“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的规定及其他财经纪律。第一初级中学工会主席赵铁桩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第一初级中学校长李红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朱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