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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通报群众身边的“四风”

来源:大河报 作者:赵亮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3
摘要:核心提示: 近日,河南省多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懒政、违纪问题,并对违纪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1月4日,河南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发布消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省多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懒政、违纪问题,并对违纪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河南省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通报群众身边的“四风”

11月4日,河南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发布消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光山县交通局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光山县交通局在2014年12月开支公款8800元购买茶叶;2015年上半年多次出现同城接待,且公务接待使用香烟。光山县纪委已给予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刘义新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李文静诫勉谈话。

息县一高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

息县一高在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为16人发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班补助费5020元。息县纪委已给予息县一高校长王群党内警告处分,将违规发放的5020元加班补助费收缴财政。

淮滨县新华书店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淮滨县新华书店分别于2015年8月28日、9月7日在某超市违规购买购物卡26张,金额1.3万元。淮滨县纪委已责令县新华书店退回所发放购物卡款;给予县新华书店分管副经理邹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新华书店总经理王树月诫勉谈话。

新县苏河镇国土所所长朱林违规收费问题

2015年9月,新县苏河镇国土所所长朱林在为群众办理土地证时,违规收取费用8000元用于本单位食堂开支。新县纪委已给予朱林记过处分,免去其苏河镇国土所所长职务。

罗山县国土局一管理所违规报销、用车问题

罗山县国土局国土资源费征收管理所报销的7桌餐费无派餐单;2015年9月25日晚,罗山县国土局有2辆公车在节日期间未定点停放。罗山县纪委已给予县国土局国土资源费征收管理所所长陈德远行政警告处分;分别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国土局副局长张玲、总工程师包君进行诫勉谈话。

浉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余辉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9月10日,浉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余辉在下班后,未按规定及时将豫SFB569号公车停放在定点场所。浉河区纪委已给予余辉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对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涂海波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总工会副主任陈志明和负有监督责任的区总工会纪检组长黄启生进行约谈。

·潢川县房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唐建勇公车私用问题

潢川县房产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测绘队工作人员唐建勇在9月26日、27日,10月2日驾驶豫S35912号公车办私事。潢川县纪委已给予唐建勇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退缴燃油费和车辆损耗费;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房产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测绘队队长王冬平诫勉谈话。

淮滨县人防办执法队员华煜琦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10月3日,淮滨县人防办执法队员华煜琦驾驶豫S6C170号公车办私事。淮滨县纪委已给予华煜琦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退缴燃油费和车辆损耗费;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人防办执法队长张俊进行诫勉谈话。

光山县卫计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牌问题

2015年10月1日,光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值班人员易善忠、齐楠华和一名退休人员在值班室打牌。光山县纪委已分别给予易善忠、齐楠华警告处分,责令二人写出深刻检查;对带班领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饶昱杰进行诫勉谈话。

鲁山县辛集乡武装部副部长邓平私用公车问题

2015年9月19日,邓平将单位公车开回家,次日上午又驾驶该公车办私事。9月29日,辛集乡给予邓平行政警告处分。

鲁山县财政局工作人员郭俊杰私用公车问题

2015年9月18日,郭俊杰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9月25日,财政局给予郭俊杰行政警告处分。

鲁山县蚕业局工作人员黄帆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9月19日,黄帆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9月25日,蚕业局给予黄帆行政警告处分。

鲁山县董周乡常庄村文书张帅违规操办儿子婚事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7月27日,张帅在操办儿子婚事中,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4000元。9月10日,董周乡给予张帅党内警告处分。

鲁山县张良镇中心校校长宋昌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春节前,宋昌发用单位公款购买20件、总价值3000元的酒品,发给14位中小学校长和中心校6名成员。2015年4月17日,县教体局给予宋昌发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