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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钱包后索要2000元好处费 律师称涉嫌侵占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15
摘要:李先生介绍,25日傍晚,他到江汉区红旗渠路一银行取钱,到了晚上9时许,他才发现钱包不见了,沿路寻找无果。“钱包里没多少钱,主要是有身份证、驾驶证和一张信用卡。” 26日下午,李先生突然接到一名自称姓金的男子的电话。对方说捡到了他的钱包,“只要我

  李先生介绍,25日傍晚,他到江汉区红旗渠路一银行取钱,到了晚上9时许,他才发现钱包不见了,沿路寻找无果。“钱包里没多少钱,主要是有身份证、驾驶证和一张信用卡。”

  26日下午,李先生突然接到一名自称姓金的男子的电话。对方说捡到了他的钱包,“只要我打2000元过去,他就会把钱包寄给我。”李先生不清楚,对方怎么知道他电话。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联系上金先生,他说钱包是他的一位朋友捡的,自己受人之托找失主要钱。

  对此,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新平说,从李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拾得人索要的报酬,明显超过了保管失物的必要费用。这种情况,轻则构成民法上的侵占,重则构成侵占罪。他建议李先生以“失窃”的名义报案。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