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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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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被告人屈明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1
摘要: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南刑二终字第00134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屈明会,又名屈明慧,女,1966年4月16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邓州市。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南刑二终字第00134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屈明会,又名屈明慧,女,1966年4月16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邓州市。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于2014年7月11日被邓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因涉嫌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于2014年8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依法逮捕。现押南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魏强,河南育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原审被告人屈明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于二О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2015)邓刑二初字第48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屈明会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

邓州市张楼乡小丁村部分村民认为中国水利水电工程三局在承建邓州市湍河大桥时私自开挖他们耕地的沙,于2014年8月2日上午找水电三局讨要说法,没有结果。被告人屈明会得知情况后,电话指示余某某、丁某某(二人另案处理)组织村民驾驶小八匹手扶拖拉机将水电三局项目部大门堵住,导致施工车辆及材料无法运出,工程被迫停工。截止到2014年8月13日上午,水电三局停工达11天。后经邓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阻工事件共给水电三局项目部造成直接损失560880元。

2014年8月15日晚,因邓州市公安机关传唤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该村村民余甲某,被告人屈明会再次电话指示余某某、丁某某组织村民驾驶二十余辆小八匹手扶拖拉机将水电三局项目部大门堵住,导致工地再次停工,截止到2014年8月21日上午,工程停工6日。经邓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阻工事件共给水电三局项目部造成直接损失305930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屈明会身份情况。

邓州市张楼乡人民政府证明,证实湍北料场占地137亩,土地已由市政府收储,并允许水利水电三局在此范围内施工,待施工完毕后对其内部进行回填。

邓州市公安局调取证据清单,证明屈明会武汉手机号码18627783962与余某某手机号码15538798068于2014年8月份通话情况;证明屈明会武汉手机号码18627783962与丁某某手机号码18238113432于2014年8月份通话情况。

邓信联办(2014)164号文件关于裴营乡屈明会非正常上访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证明屈明会反映占地补偿款不合理(过低)的问题,经查证不属实,不予支持。

邓州市裴营乡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证实屈明会反映土地少批多占、占地赔偿价格低不属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邓州市湍北新区新型社区项目地块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附表,证实征地已经按照省政府确定标准,予以发放群众补偿款事实。

抓获证明,证实将被告人屈明会抓获经过。

邓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湍北张楼乡预制厂土地及青苗附属物补偿的情况说明,证实根据“湍北指挥部”工作安排,国土局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局出具的红线图及土地测绘部门出具的分组图,于2013年8月份对该宗137.45亩土地进行了收购储备。储备中心分别对张楼乡张坡村、小丁村签订了《邓州市征地补偿登记书》,财政部门对青苗及附属物进行了评审,共拨付资金951.154万元至张楼乡财政所。

证人丁某某证言:参与堵水电三局大门是受余某某指使,每次都是他给我打电话,让我喊人开车去堵门的。余博是余桂党的儿子。我们村民听说水电三局偷拉我们村耕地的沙后,集体去支书丁梦湘家质问。后我们出来后,余博接到电话后说是屈明会打过来的,问问情况,让我们去堵水电三局的大门,让我们回家喊人,后大伙到水电三局门口,他们报警,民警到后被村民围攻。没有人理我们,余某某说了句:“不行,开车把大门堵了。”下午有小八匹堵在水电三局门口。晚上,余博打电话让我再多喊点车去堵大门,我到丁泽斌、丁长玲、丁占伟等家让他们将小八匹开去堵门,我也将我的小八匹堵门,开去近二十辆小八匹,到13日上午,经村干部劝说,村民才将车辆开回家。在堵门之后,屈明会给我打过两次电话,问堵水电三局大门情况,还说让他们收完秋后,赶紧将车再开回去。8月15日下午,余甲某被逮走,村里人都到余春林茶馆,余博接电话,说是屈明会打来的,让还去堵大门。大伙分别回家将各自小八匹又开上去堵大门了,这次有二十来辆小八匹。直到8月22日上午,经做工作,人们将车开回。第一次堵大门经村干部劝说将车开走后,第二天屈明会到余春林开的茶馆内,余博将我们喊去,屈明会说让我们将车开回去堵门。

证人余某某证言:两次堵门都是因为屈明会在幕后组织,电话指使我们干的。听从屈明会指使是因为屈明会经常上访告状。屈明会还到我村进行讲说,说政府的湍北新区开发不合理,是违法的。村民们便信服她。所以她一打电话,我一说是屈明会让干的事情,村民们都响应。我们村民认为补偿不合理,较低,安置不合理,都将我们安置到楼上住不方便,土地没有经过审批以及门面房的分配等,这些有些是屈明会提的,有的是村民自己提的。

8月2日下午我看到料场已经有两辆小八匹堵在门口,然后屈明会给我打电话,我将此事给她说了,她让我多喊点村民去堵门,这样工地和政府就会给我们解决事情,她还让我给丁某某打电话,让丁某某也喊人开小八匹去堵水电三局大门,然后晚上我给丁某某打电话,说屈明会让再组织人开车堵门。我又到村里余春林茶馆给村民说,屈明会打电话让开车去堵料场大门。屈明会在村民第一次堵大门到撤离,她经常打电话,问这问那,还让村民收完秋再把车开回去。这次堵11天,到8月13日村民们将小八匹开回家。8月14日,她赶到我们村里,在余春林茶馆,屈明会说事情还没解决,让我们把车开过去堵大门,15日,屈明会给我打电话说余甲某被逮了,大意就是只有去堵大门,公安机关放人,解决事情,我将屈明会的话在茶馆一说,村民都响应,我爸余桂党第一个开车去堵门。

证人余甲某证言,证实余博让人们去围堵河南省水电三局邓州市湍北新区建设指挥部,人们听到他喊,都往料场跑去,也有人开着小八匹去。

证人丁甲某证言,证实丁某某于2014年8月2日组织村民驾驶小八匹手扶拖拉机将水电三局项目部大门堵住,导致车辆及材料无法运出,工程被迫停工,截止8月13日,水电三局停工达11天。8月15日,余甲某被公安局的人抓了,有村民驾驶小八匹手扶拖拉机再次将项目部大门给堵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