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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社厅联合公安厅等七部门 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

来源:国搜河南 作者:赵亮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9
摘要:核心提示: 国搜河南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河南省人社厅将联手省公安厅、住建厅、工商局、总工会等7部门共同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据了解,专项检查将一直持续到春节前,重点针对使用农

核心提示:国搜河南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河南省人社厅将联手省公安厅、住建厅、工商局、总工会等7部门共同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河南人社厅联合公安厅等七部门 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据了解,专项检查将一直持续到春节前,重点针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通过专项检查,要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同时,国搜河南联合郑州惠济法律援助中心,长期开展免费为农民工维权,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活动,可登陆河南社区,进行发帖咨询。


附:通知全文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关于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权利有关要求,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工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15年11月23至2016年春节前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任编辑: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