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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首季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114人 违规发放福利占一半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2
摘要:第一季度洛阳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起,处理11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07人。在查处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最突出的是“违规发放津(补)

核心提示:第一季度洛阳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起,处理11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07人。在查处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最突出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处理54人,占了近一半名额。

洛阳首季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114人 违规发放福利占一半

4月12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消息,第一季度洛阳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起,处理11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07人。

在查处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最突出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处分52人,占处分人数的48.60%;居第二位的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处分16人,占14.95%;居第三位的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处分12人,占11.21%。

第一季度洛阳市紧盯“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加力,但也存在各地工作推进不平衡的问题。第一季度孟津县查处问题22个,党政纪处分46人;宜阳县查处问题5个,党政纪处分13人,工作成效明显。西工区、洛龙区、吉利区第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零报告。

为切实改变“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状况,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严格责任追究。第一季度,洛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13个,处理1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6人。

对于下一步工作,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梳理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有效落实责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一抓到底、绝不姑息,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通讯员 胡祥龙) )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