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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创律师事业的新局面

来源: 法制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4
摘要: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的部署,这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落实和细化,是党中央在当前形势下审时度势,为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司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的部署,这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落实和细化,是党中央在当前形势下审时度势,为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孟建柱同志在刚刚闭幕的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对律师队伍提出的“五点希望”,我谈一谈对《意见》的几点体会,供参考和交流。

一、《意见》开启了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新的纪元。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职业的发展历程,1980年的《律师暂行条例》标志着中断了二十多年的律师制度得以恢复,律师以“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融入我国法治进程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1996年的《律师法》则遵从市场化的规律,使律师以“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脱离公职,成为自收自支、自我开拓的新兴职业群体。从“国家”到“社会”的演进,正是对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从计划走向市场的诠释和解读,也为今天律师行业服务于社会各个方面兴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如今迈入深水区,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将经济增长的动力准确聚焦在向改革要红利,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全社会的共识列入党的中心工作。律师制度改革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机制不断健全,一系列规范律师职业行为的制度不断完善,一系列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政策不断推出,使我们深切感受到律师事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期,党对律师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我们既是鼓舞,也是激励,更是鞭策。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机遇,加快推进律师队伍的规范、有序、蓬勃发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当务之急。

二、自觉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积极维护者。

律师工作承担的职能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既有司法职能,又有社会治理职能,也有经济职能,《意见》正是在准确把握律师职业职能规律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范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论述,始终强调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广大律师的亲身参与和积极支持,是全体律师队伍共同的庄严历史使命。

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三大职责使命,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稳定,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这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守法治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着力培育讲诚信的职业操守和职业品格,不断提高职业素养,构建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自觉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尊严,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促进司法公正。

三、真抓实干务求《意见》发挥实效。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应该踊跃投身这场改革,牢牢掌握时代的脉搏,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积极建言献策。借东风抓机遇,按照《意见》的要求开拓视野,拓宽新的业务领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合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共同的努力破解律师执业中的难题,打造律师队伍整体的良好形象,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各级律师自律组织应当与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认真研读《意见》的具体内容,及时制定相关落实举措,发挥行业组织的引领、带动、示范作用,出实招、抓落实、促成效,在律师党建工作、青年律师入党、律师职业培训、律师执业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拿出具体办法;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公职律师、专职公益律师队伍建设、律师参政议政、律师与公务员队伍的职业转换等方面拿出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与各司法机关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律师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拿出实实在在的成果。

律师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广大律师的亲身参与,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与认可。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使律师行业成为民族复兴的推动力量,公平正义的促进力量,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力量。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