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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的认定程序及维权途径”律媒沙龙在京举办

来源: 法制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2
摘要:6月19日,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在法制晚报社成功举行了第二届律媒沙龙,此次律媒沙龙讨论的主题是“违章建筑的认定程序及维权途径”,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少博律师及副主任李晓宁律师发表了主题演讲,并与到场的多家权威媒体记者进行了互动和交流

6月19日,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在法制晚报社成功举行了第二届律媒沙龙,此次律媒沙龙讨论的主题是“违章建筑的认定程序及维权途径”,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少博律师及副主任李晓宁律师发表了主题演讲,并与到场的多家权威媒体记者进行了互动和交流。

吴少博律师2016年被聘请为法制晚报中小企业法律维权研究中心主任。吴少博律师认为,对违章建筑的管理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必备功能,但对于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已长期存在的证照不齐全的房屋,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违章或者直接按照违章建筑予以拆除。不少地方在违章建筑管理上存在着执法权任意扩大及滥用的问题。

吴少博律师介绍说,在过去,很多地方都是以发展经济、解决民生问题为首要任务,所以在招商引资上允许先发展,后办证的情形存在。这些企业不仅长期正常经营,而且还长期正常向政府纳税,个别甚至还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政府也一直提供通水通电及其它市政设施服务,有些企业还长期接受政府多个行政部门的管理,比如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等等,这样的企业显然与典型的违章建筑有明显的区别,在认定程序上应区别对待。

李晓宁律师表示,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拆除违章建筑的,复议和诉讼期限内不能强拆,但是很多政府部门在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罚告知书就明确告知:复议和诉讼期限内不停止执行。

李晓宁最后强调,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一定要正当,手段一定要合法,这样才能建立真正的法治政府。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