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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法律自媒体与网络互动的未来幻想_笑傲法坛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笑傲法坛 发布时间:2017-06-11
摘要:本文谈谈法律自媒体,法律网络互动的发展趋势,有点未来和科幻的味道,又比较立足于现实,因为是自媒体的文章,谈的比较随意,但涉及的元素比较多,有点行业调研报告的意味,抛砖引玉,与各位交流。幻想的不对的地方,还请各位包容,批评指正。 一、法律自

本文谈谈法律媒体法律网络互动的发展趋势,有点未来和科幻的味道,又比较立足于现实,因为是自媒体的文章,谈的比较随意,但涉及的元素比较多,有点行业调研报告的意味,抛砖引玉,与各位交流。幻想的不对的地方,还请各位包容,批评指正。

一、法律自媒体

法律自媒体(这里说的法律自媒体主要指法律微信公众号)之间的交流将会增加。之前微信公众号只能插入自己公号发的文章的链接,如果想插入其他公号文章链接,只能选择在“阅读原文”中插入,在插入链接方面,几乎采取了“禁欲主义”,让人感到非常“饥饿”。最近,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对所有公众号开放在图文消息中插入全平台已群发文章链接”的功能,这是个大的改变,将对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有很大影响。一些之前的不可能,现在变成了可能:如果想推荐、引用、评论一篇公号文章,可以直接插入文章链接。有了这个功能,更方便我们对法律自媒体的文章进行综述,可以向读者推荐在一周之内自己认为最精彩的自媒体文章。对于同一法律问题,不同的自媒体可能持不同的观点,我们可以进行整理、归纳,通过插入链接的方式对文章进行引用。之前转发其他公众号的文章,前提是那个公号允许转发,现在可以插入这个公号文章的链接,不涉及到他是否允许的问题,即使不转发他的文章,也能转发他的文章的链接。之前写一篇推荐自媒体的文章,比如这个自媒体有哪些精彩的文章,有多少点击率,多少点赞量,起到了哪些积极的宣传效果,只能列出文章的标题,现在却能直接插入文章的链接,会给读者带来更好的阅读体验。之前法律自媒体之间互推,往往是在文末推荐其他公号的二维码,现在可能是我写了一篇文章,在文末推荐其他法律自媒体的相关文章,互推的效果会更好。基于微信公号的这个新功能,或许会产生一些以综述和评价其他自媒体文章为特色的法律自媒体。

二、法律直播

将会有更多的法律人在网上开直播。1、法律人直播的现状:(1)有的司法考试培训老师,喜欢在“一直播”这个平台上开直播,讲一些司考专题内容,“一直播”有电脑版,也有手机版。(2)已经有公司在做专属于法律人的视频直播平台,手机应用,主要是律师在直播,讲一些法律问题,律师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提供有偿的咨询,直播也相当于给律师做推广,直播与法律电商结合在了一起。

2、法律人直播的发展趋势:(1)有更多的法律人在网上开直播。这个群体会以律师为主,因为律师更需要对自己进行推广,如果有大咖律师加入直播的行列,或者有年轻律师通过直播快速提高人气,增长了知名度,会有更多的律师开直播。(2)更多的高校法学教师会开直播,老师平时的工作就是讲课,在网上讲课只是换了一个地方,他们会更容易接受直播的方式。直播,将会给普通学校有实力的年轻法学教师提供更大的平台。(3)主播之间的交流、互动会增加。我们在其他直播平台上常见“连麦”,一名主播邀请另一名主播同时开直播,两位主播各占半个屏幕,他们可以一起和网友互动,随着法律直播的发展,可能会借鉴这个模式。而且还能有“升级版”,比如邀请多人一起直播,让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师通过共同直播的方式讨论一个法律问题,这会吸引更多的网友观看直播。

三、法律社群

法律社群仍然大有可为。法律自媒体与法律社群有着天然的联系,很多法律自媒体通过社群推广、传播,一些法律社群也创办了自媒体,有人说如今是一个自媒体的时代,我说如今也是社群的时代。我们常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公、检、法、司、律师、法律学者,共同体的网络家园在哪里呢?在各种各样的法律社群里,他们每天在各种法律微信群、QQ群里讨论法律问题,交流思想。法律社群的发展趋势:

1、法律社群讨论将更加注重与法律自媒体、法律纸质出版物相结合。“刑事实务”公众号创办人深海鱼老师,是一名刑法专家,他把刑法社群讨论与自媒体结合,前阵子还出了《刑事实务》这本书,体现了社群讨论的成果,值得敬佩。请见《一个基层公诉科长与他的40万粉丝》。(注:链接附于文末)我与我们法律社群圈子里的知名群主刀叔(刑法群的群主)和法典(民商法群的群主)也提起过,把社群与自媒体结合,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当你建立了一流的法律研讨社群,却没有人对讨论进行整理,一些有价值的讨论成果就会一刷而过,不会被保留下来,以后遇到一样的问题,还会重复讨论。

2、一些精英社群的建立,威力会很大。(1)如果建一个五院四系民法学家的群,他们每天在群里讨论民法理论问题,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如果建一个中国最顶尖的二十名民法学家的群呢?以前的学术讨论是,对于一个问题,两名法学家展开讨论,每人发表了若干篇论文,各出了一本书。将来的学术讨论可能是,法学家在微信群里讨论,总结争点,凝聚共识,然后共同发表文章、出书。(2)再设想另外的一种模式,某位法学学者做一项课题,建了一个课题研究的群,把在这方面有所建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拉进来,每天在群里讨论。做理论研究的学者,可以在社群里了解一下这个课题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是什么,这样这个研究就能够对实务产生更大的指导作用。做实务的法律人,可以在社群里了解一下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在理论上是怎样的,让自己的思考更加的理论化。社群,可以促成学术合作,促进知识生产的发展。在未来会颠覆传统的学术交流和知识生产方式,也说不定。

四、法律博客

法律博客还会继续发展。这里主要谈谈正义网法律博客:。正义网法律博客从十几年前的论坛、博客、QQ群时代走到如今的自媒体、微信群时代,仍然很繁荣,在蓬勃发展,堪称网络法律媒体与交流互动的常青树,在有些方面其他的网络法律媒体平台至今无法超越。顺应网络的发展趋势,这几年法律博客也在推荐博友的微信公号,组建了博友交流微信群。正义网法律博客包含的网络元素非常全:有网站(正义网)、博客、有正义网新媒体矩阵(检察日报、正义网、法律博客等微信公号)、博友自媒体、博友微信群。在各种元素中,只是没有自己的法律论坛。法律博客可能一些发展趋势:1、推出法律博客的手机版,手机客户端,让法律博客更容易在手机上阅读。2、以后新版的法律博客,在发图片方面,更容易一些。发视频呢?在未来也未尝不可。3、如果可能的话,推出配套的法律论坛。当然博文后边可以留言、评论,但论坛讨论会比留言讨论活跃得多。

五、法律论坛

责任编辑:笑傲法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