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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法律制度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博晓 发布时间:2017-06-20
摘要:法制网首页>> 法学频道>>法界纵览>>域外法学 域外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03 15:01 星期五 来源:人民法院报 邓金凤 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后,引发

法制网首页>>   法学频道>>法界纵览>>域外法学     域外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03 15:01 星期五   来源:人民法院报  

  邓金凤

  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偷盗婴幼儿”;以介绍婚姻为名,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有利于从严惩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为此,本版特刊登介绍域外相关法律及做法的文章,敬请关注。

  世界贩运人口的历史,是一部践踏人格尊严的罪恶史。拐卖人口犯罪是贩卖和使用奴隶罪的衍生物,是最早受到国际法制裁的罪行之一。

  国际社会形成共识

  国际社会较早地就通过一系列国际公约,对贩运和拐卖人口活动形成了遏制态势。

  1815年制定的《关于普遍废除奴隶贸易的宣言》,是谴责奴隶贸易的第一份国际文件。1949年12月,联合国制定和通过《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赢利使人卖淫公约》,明确规定禁止贩卖妇女儿童。1979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强调禁止一切形式贩卖妇女和强迫妇女卖淫对她们进行剥削的行为。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公约》,明确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缔约国应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为任何目的或以任何形式诱拐、买卖儿童。

  2000年5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其中规定,加强国际合作,应以调查、起诉和惩治从事买卖儿童和儿童卖淫行为的责任者。

  2000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补充议定书》。

  针对拐卖人口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各国纷纷出台法律制度。

  在意大利,刑法规定了拐卖人口罪,如果拐卖对象是未成年人的,或者旨在利用卖淫活动,或者以使被害人接受器官提取为目的的,加重处罚。在瑞士,刑法规定了诱拐罪、绑架人质罪、拐卖人口罪和夺走未成年人罪,对给予他人淫乱行为提供帮助行为的及利用教育机构拐卖人口行为的处以一定的刑罚和罚金。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印度、巴西、希腊、保加利亚、墨西哥等国的刑法都突出地规定了拐卖人口犯罪。

  刑事保护各有侧重

  国际法规定的贩运人口概念包括3个要素:在行为上,有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等情形;在手段上,使用暴力威胁;在目的上,主要是剥削,包括性剥削、劳务剥削、切除器官3种情形。各国根据这个精神制定的刑事法所保护的目标各有侧重,体现出不同的特征。

  1.法益选择。英国将拐卖人口的犯罪与非法拘禁类、绑架类犯罪归为一类。美国在刑法典犯罪类中专设了“劳役与奴役”类别。德国、印度将拐卖人口犯罪归为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犯罪。

  2.对象保护。各国刑法无一例外地在刑法中对于未成年人、儿童的拐卖行为予以明确禁止,并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加拿大将拐卖人口罪分为诱拐未满16岁的人罪、诱拐14岁的人罪。

  3.目的认定。韩国根据不同的目的进行详细的区分,如以营利等为目的诱拐、买卖他人罪;移送国外的诱拐、买卖他人罪;为结婚而诱拐罪等。

  4.意志判断。日本刑法典中的移送国外拐取罪中明确规定,如果被诱人是成年人,他的有效同意在一般情况下能够阻却成立该罪。但是,以移送国外为目的的买卖人口罪则规定,不论被买卖者及监护人是否同意均构成本罪。

  5.配套措施。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罪犯要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住房费用、儿童照料费用、调查起诉和律师及其他与诉讼相关费用。

  各国分别对拐卖人口犯罪都规定了几个甚至十几个罪名,基本上能涵盖犯罪全过程,照应了脱离家庭、贩卖、使人为奴、使卖淫、使结婚、移送国外、绑架勒索、拘禁、收买、窝藏等多个环节。

  美国相关刑法制度规定了6个具体的罪名。劳役罪,与奴隶贸易有关的犯罪,奴役诱骗罪,因出售沦入强制劳役状态罪,掠取、拘捕、运输或买卖奴隶罪,从美国运送被拐卖人罪。

  德国刑法规定了3个罪名:劫持罪;诱拐儿童罪;买卖儿童罪。

  有针对性地量刑处罚

  各国刑法对拐卖人口犯罪量刑都比较重。对于屡次实施或者拐卖多人的,或者造成被拐卖人死亡、重伤等后果的,或者呈现出产业化、集团化的拐卖人口犯罪的均加重了处罚力度。

  美国对拐卖人口犯罪一直坚持从重处罚。部分严重情节的最高刑可以达到终身监禁。2013年12月,英国内政部宣布,终身监禁将作为对人口贩卖行为的处罚之一列入反现代奴役法案。根据这项新的法案,最高处罚将从原来的14年监禁提高到终身监禁。韩国对拐卖人口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为10年有期徒刑,但对意图杀害被诱拐的未成年人等行为最高可处判处死刑。

  日本、德国的立法一般将拐卖人口犯罪的法定最高刑规定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最高档。在泰国、印度,韩国,刑法将收买、接受被诱拐、贩卖人规定为犯罪。在泰国和印度,收买人口罪最高刑期为12年和10年。

  在附加刑方面,多数国家和地区规定在处以一定徒刑的同时,规定有数额不等的罚金刑,如印度、韩国、美国等。

  部分国家也规定了拐卖人口犯罪的免责事由。日本刑法特别规定,在提起国家公诉前,行为人能够将被拐取的人员解救到安全场所的,可以减轻处罚。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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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