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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男子以安排工作为名诈骗233万获刑12年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7-19
摘要:海南一男子以安排工作为名诈骗233万获刑12年
  海南省文昌市一男子为了给一双儿女找一份好工作,找到了同村的詹某根帮忙。没想到,前前后后花去了233万余元,还是没能解决儿子进公安局、海口海关等单位,也未能让女儿成为有编制的老师,原来詹某根把200多万骗去赌博了。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詹某根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0元;同时判决继续追缴被告人詹某根赃款2235600元,返还给被害人周某某。

  2014年春节后,被害人周某某找同村的詹某根帮忙给其儿子周某贵找工作。同年4月份,詹某根在文昌市潭牛镇新桥墟的一家茶店向周某某说明,他可以托人安排周某贵到海口市港务公安局当协警,然后找机会转正,但需要16万元打通关系,周某某表示同意。于是,詹某根让周某某先给其80000元,周某某听后于2014年4月的一天将现金80000元送到海口市老政府大门前交给詹某根。后被告人詹某根没有帮周某贵找到工作,而是将钱赌博输光。

  为了继续骗取周某某的钱财用于赌博,2014年4月份至2015年12月份,詹某根又分别以办理周某贵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海口海关等单位工作及帮忙办理周某某女儿周某燕到定安县电视台当记者或转正当老师需要钱疏通关系为由,并伪造虚假的聘书及欺骗周某某称海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刘某峰向周某某借款,多次向周某某要钱。期间,周某某使用自己名字开户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分别向被告人詹某根指定的多张农村信用社账户转账100余次,合计金额173.21万元。

  2015年1月9日,周某某还将100000元存入自己名字开户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将该卡交给被告人詹某根,并告知其密码,詹某根收到卡后分两次支取,共99800元。

  经查,包括周某某第一次交给詹某根的现金8万元,詹某根共诈骗周某某2335600元,以上款项大部分被詹某根赌博花光。 2016年1月20日,詹某根在文昌市潭牛镇其家中被抓获。案发后,被告人詹某根退还周某某10万元。

  庭审中,詹某根辩称其向周某某借款了200万元,不该计算诈骗金额中。文昌法院认为,詹某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3356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詹某根辩称的200万借款,经查,其辩护和辩解意见与该案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没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持,对其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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