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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宣判首例网络编造灾情案 被告人获刑8个月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7-20
摘要:吉林宣判首例网络编造灾情案 被告人获刑8个月
  吉林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于20日上午11时利用网络进行直播,开庭审理了吉林省首例网络编造灾情案件。被告人高某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高某某系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某村村民。7月16日晚20时许,高某某通过直播软件,编造吉林市“7.13”洪灾中死亡100余人、政府屏敝导致通讯中断、救灾物资被截留等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直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被当地群众发现并报警。

  在此案中,公、检、法三机关结合庭审为中心审判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快速立案、快速起诉、快速审理机制,对犯罪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适用轻刑快办及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在三机关的通力配合下,此案从7月17日零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到20日开庭审结,共计用时3天零11个小时,进一步发挥集成优势,合力打造轻刑快办的绿色通道。

  在庭审现场,检察机关因高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建议量刑在一年以下。对于公诉机关的起诉,高某某表示无异议。他说:“我没想到能触犯法律,现在已经知道错了,也很后悔,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当庭法官郭芮在庭审后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大家能够吸取教训,任何时候都不要信谣传谣。随意传播谣言的行为,如果触犯法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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