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综合裁判文书

马某某与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8
摘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湛民二初字第264号 原告马某某,女,1972年10月3日出生。 被告高某某,男,47岁。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红梅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某某,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湛民二初字第264号
原告马某某,女,1972年10月3日出生。
被告高某某,男,47岁。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红梅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某某,被告高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马某某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06年6月14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无子女。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必要的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有很大差异,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脾气暴躁,双方稍有争吵,被告就撵原告走,还动手殴打原告,一次将原告的眼睛打伤,至今落下后遗症,致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被告生性好吃懒做,还生性多疑,怀疑原告在外与其他男人来往,诬陷原告清白。为此,原告与被告于2011年元月份开始分居至今,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原告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原告婚前财产(被子六床、毛毯两床、床单10条及个人衣物)归原告所有(后原告马某某自愿放弃该项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高某某辩称,我与原告婚后感情很好,我对她百依百顺。2011年11月我拉砖时出车祸,右胳膊断开,动了大手术,落下残疾。我刚出院,原告就说她子宫肌瘤需要手术,我姐姐马上照顾她住院,花费医疗费2000元。出院后仅两个月,原告说她出去买鞋,骑着电车走了,结果至今未回。原告诉状中所说的婚前财产全部没有。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的姐姐曾向我借款2000元、向我外甥媳妇借款600元,至今未还。综上,我不同意离婚。如实在调解不成,原告需偿还2600元债务及2000元手术费。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于2005年左右经人介绍认识,2006年6月14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感情一开始尚可,后因性格、家庭琐事等发生矛盾。原告马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高某某离婚,被告高某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并认为双方之间没有太大的矛盾,因为夫妻之间争吵是正常的。但被告高某某承认双方现已分居两三年了。
另查明,对于原告马某某所述的婚前个人财产即被子六床、毛毯两床、床单10条及个人衣物归其所有,被告高某某对这些婚前个人财产不予认可,原告马某某未提供相应证据对此予证实,后原告马某某自愿放弃该项诉讼请求。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至于婚后共同债权、债务,被告高某某述称原告的姐姐向其借款2000元属于婚后共同债权,原告向其大姐借款600元、向其外甥媳妇借款600元及原告动手术期间借款2000元共计3200元属于婚后共同债务,原告马某某则认为双方婚后无共同债权、债务,被告高某某也未提供相应证据对此予以证实。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等证据在卷证实。上述证据已经当庭质证,具有证明效力,能够认定本案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高某某婚姻基础不牢,婚后双方虽开始感情尚可,但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家庭琐事等多次发生争吵、打骂,致使原告马某某为此于2011年离家出走与被告高某某分居至今。现原告马某某起诉后坚持要求与被告高某某离婚,不同意调解和好,经本院调解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其夫妻感情现已彻底破裂,故应准予双方离婚。至于原告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由于原告马某某自愿放弃该项诉讼请求,对原告自愿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的行为,本院予以认可。至于被告高某某要求分割的3200元婚后共同债务,由于其没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院对此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准予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高某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高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王红梅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马少培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