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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徐万年不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闭煤矿行政决定一案政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31
摘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郑铁中行初字第10号 原告徐万年。 委托代理人杨金柱,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蔺文财。 被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陈红民,该区区长。 委托代理人谭清录。 委托代理人朱红群,河南千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郑铁中行初字第10号

原告徐万年

委托代理人杨金柱,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蔺文财。

被告郑州市七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陈红民,该区区长。

委托代理人谭清录。

委托代理人朱红群,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苏振锋,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姜北希,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李娜。

委托代理人赵宇,河南中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春霞。

第三人徐长荣。

委托代理人陈雄,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戴利娟。

原告徐万年不服被告郑州市七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二七区政府)关闭煤矿行政决定一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12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豫法行指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指定本院管辖本案。本院接到裁定书,于2015年4月20日立案后,并于4月27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6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徐万年及其代理人杨金柱、蔺文财,被告二七区政府副区长谭清录、委托代理人朱红群、苏振锋,第三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委托代理人姜北希,第三人李娜的委托代理人赵宇、李春霞,第三人徐长荣的委托代理人陈雄、戴利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1年5月31日,二七区政府作出二七关决字(2011)第01号关闭煤矿决定,主要内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在停工停产整顿期间,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煤炭生产。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梨园河村的晋荣煤矿予以关闭。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二七区政府向本院提交以下八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证明被告作出关闭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有职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国务院446号令)

第二组证据:证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仅有采矿许可证,属于“六证”不全矿井,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

1.晋荣煤矿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关于郑州市梨园河煤矿注册登记情况的说明

4.合作组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第三组证据:证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被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2009年9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明电(2009)6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2001年7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2001)99号)

3.河南日报刊登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告(第1号)(2009年9月18日,河南日报第3版)

4.关于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09年9月11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调度综合记录本(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11月26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嵩阳煤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6.关于责令晋荣煤业公司立即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煤监(2009)411号)

第四组证据:证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被责令停工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非法生产。

1.河南省监察厅关于郑煤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等有关问题的阶段性报告(豫监(2010)13号)

2.现场检查笔录(2008年7月25日两次、2008年7月28日、2008年8月9日,郑煤集团公司安全监察)

3.现场检查笔录(2009年7月28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监察分局)

4.现场处理决定书(2009年7月28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监察分局(郑)煤安监处字(2009)第4047号)

5.现场处理决定书(2009年7月31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分公司)

6.现场处理决定书——停产(2009年11月3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分公司)

7.现场处理决定书——罚款(2009年11月3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分公司)

8.安全指令(2009年11月11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分公司)

9.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移送的2010年9月对汤世平、郭涛、马三喜、王战敏谈话记录

10.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移送的2008年度晋荣煤业采掘情况(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分公司提供)

11.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移送的2009年度晋荣煤业采掘情况(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分公司提供)

12.郑州市二七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张晓刚、宋红雨、牛学峰煤炭行政执法证

13.对陈根群、郝传勇、李红霞的询问笔录(晋荣工人)

14.申爱枝证明(晋荣工人)

15.对申有辰的询问笔录(晋荣煤矿邻矿工人)

16.对马三喜、王战敏、郭涛、汤世平的询问笔录(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员工)

17.晋荣煤矿违法生产的视听资料、视听截图及违法现场照片

18.郑煤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2010年电量统计(2011年5月21日,郑煤集团供电处)

19.2009年12月15日,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报告

20.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的调查报告(2011年5月4日,调查人员宋红雨、张晓刚)

21.关于晋荣煤矿不服从监管非法生产情况的报告(2009年11月4日,郑煤集团二七办(2009)268号)

22.关于申请移交郑煤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权的请示(2009年11月2日,郑煤集团办(2009)177号)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