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判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杞县兴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许二红合同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4)杞法执字第287号 许二红: 本院已立案执行杞县兴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许二红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前,按照判决书各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4)杞法执字第287号

许二红:

本院已立案执行杞县兴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申请行许二红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