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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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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天全不服被告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治安行政处罚及赔偿一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6
摘要:(2015)济行初字第25号 原告王天全。 被告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 法定代表人苏建忠,局长。 委托代理人卢鹤,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靖。 原告王天全不服被告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以下简称济水分局)治安行政处罚及赔偿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13日登记立

(2015)济行初字第25号

原告王天全。

被告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

法定代表人苏建忠,局长。

委托代理人卢鹤,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靖。

原告王天全不服被告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以下简称济水分局)治安行政处罚及赔偿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13日登记立案。本院登记立案后,当天向原告王天全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同日向被告济水分局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6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王天全,被告济水分局的委托代理人卢鹤(副职负责人)、李靖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是济水分局2014年7月25日作出的济公济分(治安)行罚决字(2014)01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告王天全诉称:2014年6月,其去北京到过丰户营,但没有去过国家规定的不允许上访的地方上访,更没有带领他人去上访,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扰乱公共秩序。济水分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非访,认定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的秩序,纯属诬陷。济水分局不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没有拘留公民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本就没有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济水分局对其作出的处罚,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济水分局作出的济公济分(治安)行罚决字(2014)0130号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济水分局赔偿其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10000元。

被告济水分局辩称:其局对王天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4年7月25日送达王天全,同日予以执行,于2014年8月8日执行完毕。王天全的起诉已超过法定期限,应予驳回。其局属济源市公安局下属县级公安机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其局对王天全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请求予以维持。

被告济水分局在法定期间向本院提交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具体如下:

1、其局2014年7月25日询问王天全的笔录。王天全回答的主要内容为:(问:2014年6月17日,是否到过北京玉泉山信访?)其不记得准确时间了,6月份的时候去过。其和同村的四个人一起去的。(问:你村的四个人都是谁?)(沉默不语)。(问:你为什么去北京信访?)虎岭集聚区抢其村的地,占了其家三分菜地,祖坟前几天被挖了。在当地反映过,没有人处理。不知道哪是玉泉山。

2、其局调取的2014年6月21日询问姚智的笔录。姚智回答的主要内容为:其之所以被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拘留所,是因为2014年6月18日上午9时许其到北京玉泉山非访被拘留了。其是和王天全、杨小霞、朱国军一起坐火车去的。下火车后在火车站外,其看到王天全与四五个济源人在说话,这四五个人在2014年6月18日上午玉泉山信访时也在场。其四人在2014年6月17日到北京,因天下雨一直在宾馆。没去过什么单位,在6月18日直接去玉泉山信访了。在其买往北京车票之前,在济源的虎岭三号线工地,王天全曾说,听东北的上访人说玉泉山能递交上访材料,下次去北京到玉泉山上访并递交材料,问其去不去,其说去。其当时不知道玉泉山是什么地方,到北京后才知道那是首长驻地。到北京信访的主要目的是反映其村土地被违规征用问题。到北京玉泉山信访最开始是王天全提出的。2014年6月16日,其与王天全、杨小霞、其媳妇在王天全家中商量上访的事情,为了不让人拦着,决定去莲东车站坐火车,下午4点左右,其开其家的车到杨小霞家门口,然后等朱国军和王天全,到莲东后,其媳妇把车开回去了。其和王天全、朱国军、杨小霞四人由莲东坐火车到焦作车站下车,准备由焦作转车往北京。因在焦作车站发现有济源市人员,其四人经商量决定到月山车站坐火车往北京,后从月山车站坐K270车于6月17日早到了北京。2014年6月18日上午,其和王天全、杨小霞、朱国军由北京南站坐地铁、又坐公交车到了玉泉山。在一片小树林旁,聚集有十几个济源人,刚开始不知是济源人,听说话的口音知道这十几个人是济源的。大约九点钟,其和王天全等济源人一起往玉泉山去,准备去递交材料。后遇到警察,警察问其等做什么,走在前边的人不知是谁说来上访、递交材料,警察把材料拍照,说这不是上访的地方,将其等带到北京上庄派出所了。以前也来北京上访过,是今年,具体日期不记了。那次是其和王天全、杨小霞、朱国军,还有谁不记了,到北京后被虎岭管委会及信访局的人接回济源了,到济源后其等几人被公安部门作了警告处罚。玉泉山确实不是上访的地方,是首长驻地。最开始其不知玉泉山是首长驻地,当时王天全说到玉泉山上访能递交材料,才去。后来其想,到玉泉山上访如果能递交上访材料就能引起领导人重视,其的问题就能解决。

3、其局调取的2014年6月21日询问朱国军的笔录。该笔录中,朱国军对公安民警的询问均保持沉默。

4、其局调取的2014年6月22日询问杨小霞的笔录。杨小霞回答的主要内容为:其之所以被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拘留所,是因为2014年6月18日上午其到北京玉泉山非访被拘留了。和其一起来北京上访的有王天全、朱国军、姚智,其四个人是一个村的。其之所以到北京上访,是因为虎岭管委会强行将其村的土地征用了,其中有其家的六亩口粮田,当地部门无人处理。2014年6月16日上午,其去王天全家中,当时王天全、姚智在场,还有谁在场其不记了。王天全提到了上访的事情,并说如果在济源车站坐车,济源市有人拦着不让上火车,提出到莲东车站坐火车,从焦作转车往北京,其等几人都同意,并决定当天出发。后来,姚智开他自己的车到其家门口接上其,然后等朱国军和王天全。到莲东车站后,车由姚智媳妇开回去了。其和王天全、朱国军、姚智四人由莲东坐火车到焦作车站下车,准备由焦作转车往北京。因在焦作车站发现有济源市工作人员,其四人经商量决定到月山车站坐火车往北京,后从月山车站坐洛阳至北京西的火车于6月17日早到了北京。到北京信访,当时其提议了,后来与王天全、朱国军、姚智在一起商量过,大家意思都是说去北京玉泉山上访。到北京后,一般还是听王天全的,因为王天全经常上访,他路比较熟悉,记忆力又好。到北京后没有去过什么单位,在6月18日直接去了玉泉山上访。去玉泉山上访,其和王天全都提议了,因为以前在北京久敬庄听上访人说过,去玉泉山上访能照相收材料。2014年6月18日上午,其和王天全、杨小霞、朱国军由北京南站坐地铁、又坐特5公交车到了玉泉山。到后,有不少人,听说话,有十几个人是济源人,其和王天全还和这些济源人聊天,知道他们也是来上访的。十点钟左右,其和王天全、姚智、朱国军以及那十几个济源人一起往玉泉山去。后遇到警察,警察问其等做什么,好多人说来上访,警察把材料拍照,说这不是上访的地方,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有警车过来,将其等带到北京上庄派出所了。今年农历五月初五前后,其和王天全、朱国喜等人到北京上访了。2014年农历五月初,不记是在朱国喜家还是在王天全家,有其和王天全、朱国喜,王天全说准备去北京上访,反映土地的事,王天全提出来后,其等都同意去北京上访。本想合理合法上访,但问题一直解决不了,就想通过非正常上访引起领导重视,即使被处罚也不害怕,因为不这样,领导不重视。知道玉泉山是首长驻地,不是上访的地方。到玉泉山上访虽然是违法,但能引起领导重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