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判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张才顺与詹奉明等执行裁定书.1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4
摘要: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浏执字第01367号 央求执行人张才顺。 被执行人詹奉明。 被执行人詹道国。 张才顺与詹奉明、詹道国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5)浏民初字第936号民事裁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经本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浏执字第01367号

央求执行人张才顺。

执行人詹奉明。

被执行人詹道国。

张才顺与詹奉明、詹道国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5)浏民初字第936号民事裁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经本院查控被执行人财富,被执行人詹道国已与央求人和解并实行终了,但被执行人詹奉明暂无可供执行的财富,法学,且央求执行人不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富线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款第(六)项的规则,裁定如下:

终结(2015)浏民初字第936号民事裁决书的本次执行顺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作法律效能。

审讯长  李守荣

审讯员  沈伟武

审讯员  左 凯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法制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