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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牛广朝申请执行牛万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8
摘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文法执字第788号 申请执行人牛广朝,男,1962年5月6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牛万坡,男,1972年12月2日出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牛广朝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牛万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8日向被执行人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文法执字第788号
申请执行人牛广朝,男,1962年5月6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牛万坡,男,1972年12月2日出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牛广朝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牛万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8日向被执行人牛万坡送达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履行本院(2013)文民一初字第3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经调查,被执行人牛万坡名下有京PTX378号轿车一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牛万坡名下的京PTX378号轿车一部。
二、查封期限一年,查封期间,不准抵押、转让、变卖、过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立铭
审判员  李东宝
审判员  孔 希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张文彬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