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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宜宾原副市长魏常平等四人提公诉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7-03
摘要:检察机关对宜宾原副市长魏常平等四人提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四川检察机关对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魏常平,四川省德阳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恩林,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长杨长清,四川省达州市委原副书记易杰等四人提起公诉

  据悉,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魏常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常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魏常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常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经营承包、特殊车牌办理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省德阳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恩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恩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杨恩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恩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程招投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长杨长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长清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长清利用担任阿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建及贷款审批、核销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省达州市委原副书记易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易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易杰,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易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经营承包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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