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裁定书 |
(2014)商执字第351号 |
申请执行人熊宜骞,男,汉族,1982年4月20日出生,住商城县。 被执行人李刚,男,汉族,1988年6月26日出生,住商城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熊宜骞与被执行人李刚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刚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本院(2014)商民初字第648号民事调解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 行 员 杨青松 执 行 员 李 军 执 行 员 冯郁峰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向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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