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裁定书 |
(2014)商执字第376号 |
申请执行人洪念东,男,汉族,1970年9月27日出生,住商城县。 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洪念东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本院(2014)商民初字第186号民事判决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 行 员 杨青松 执 行 员 张 艳 执 行 员 冯郁峰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书 记 员 向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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