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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建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绿庭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建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股权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3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民再字第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上海绿庭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11号6楼。 法定代表人:秦永飞,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守豹,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民再字第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上海绿庭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11号6楼。

法定代表人:秦永飞,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守豹,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耿建生,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南京建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190号。

法定代表人:梅林,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高鹏,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管斌,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上海绿洲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奉浦大道111号。

法定代表人:俞乃雯,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贾维兴,该公司员工。

再审申请人上海绿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庭公司)为与被申请人南京建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建宇公司)、原审被告上海绿洲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洲科创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2年11月13日作出的(2012)民一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4年12月31日作出(2013)民申字第405号民事裁定决定再审本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海绿庭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守豹、耿建生,南京建宇公司委托代理人高鹏、管斌,绿洲科创公司委托代理人贾维兴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高院)一审查明:2008年2月2日,南京建宇公司(甲方)、南京兴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丁方)为转让其在建宇集团和县香泉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泉湖公司)的80%股权与上海绿庭公司(乙方)及香泉湖公司(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载明,“项目名称:中国香泉湖国际度假中心;项目位置:安徽和县香泉镇;用地概况:该项目为集房地产、旅游、生态农业为一体的开发项目,项目自2003年和2005年经和县发展局与巢湖市发改委分别立项,并自2004年启动开发至今。项目位于香泉镇戎桥水库,经和县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红线用地面积约10453亩(详见附件1项目规划红线图。其中:陆地面积约7883亩,水面面积约2570亩),经规划批准建筑面积为699238平方米(其中:房地产开发面积547100平方米,商业旅游项目可销售或经营的面积132138平方米,市政配套项目面积2000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0.14,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五期(第一期:地中海风情,第二期:‘天上人间’欧式建筑,第三期:‘海天佛国’中式建筑,第四期:27洞高尔夫,第五期‘青青世界’旅游项目)滚动开发建设(以附件1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该《协议书》约定:……三、股权转让价格:甲、乙、丁三方一致确认香泉湖公司80%股权转让总价为800万元。其中甲方向乙方转让丙方70%的股权,作价700万元;丁方向乙方转让丙方10%的股权,作价100万元。四、股权转让价款和定金的支付期限、方式及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交接:(一)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同意在确保本股权转让协议有效的前提下,股权转让总价款为800万元。(二)股权转让款和定金的支付时间: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向丙方支付履行本协议的定金5000万元,同时,甲方和丁方向乙方提供丙方公司章程、最新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工程资料以及经与原件复核后的各项权证和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合同等以供乙方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工作。(三)乙方有权进场对丙方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在乙方尽职调查和审计经甲、乙、丁三方确认后,甲、乙、丁各自完成股权变更所需手续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700万元整,向丁方支付股权转让款100万元整,并立即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上述工作完成后,在2008年6月30日前,甲方负责将467亩别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至新公司(股权变更后的香泉湖公司)名下,并承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所有费用。(五)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甲方配合新公司取得1100亩高尔夫别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所有土地挂牌费用及土地税、费均由新公司方承担)。……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香泉湖项目中398亩土地范围内的甲方所开发建设的项目视作符合交房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由乙方现场勘查后,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须在一年内负责实施完成在附件5中所规定的归甲方所有的部分,并承担全部费用,所产生的收益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全部归甲方所有,同时所产生的纠纷与民事、刑事、行政责任由甲方独自解决和承担。398亩土地范围内除去附件5中所规定的归甲方所有的部分外,剩余的开发建设面积归新公司所有。(二)负责办理香泉湖项目拟建面积的全部报批手续和项目开工前期的报批手续,但乙方需提供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三)甲方确保在2008年12月31日前,负责完成规划红线内7883亩土地(不含水面)的征地工作,并配合新公司取得1100亩高尔夫别墅用地约600亩的土地使用权证。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甲方应配合新公司取得1100亩高尔夫别墅用地约500亩的土地使用权证。(四)负责领取2908亩已批准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证,并确保己领取的土地证无抵押情况。甲方须承担规划红线内全部开发建设用地、征用地及租用水面的约10453亩的土地出让金、征用费、租金、拆迁费、使用费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所有税、费,但其中1100亩高尔夫别墅用地的土地挂牌费用和各项税费及18洞高尔夫1766亩土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由新公司承担。……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须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续建已开工的桃花岛,并确保规划中的高尔夫项目在2008年开工建设、罗马假日酒店项目在2009年开工建设。(二)乙方须确保香泉湖项目的开发周期为5-8年,如发生不能归咎于乙方的原因,则开发周期相应顺延,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五)乙方保证新公司为甲方完成剩余工作开立独立的帐户,财务款项进出自由,甲方应确保使用该帐户的用途仅限于附件5中所规定的归甲方所有的部分,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该帐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及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六)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和其他款项。八、董事会组成:1、股权转让后,项目以乙方为主运作,甲方予以配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