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裁定书 |
(2014)商执第425号 |
申请执行人雷某某,女,汉族,1987年8月29日生,初中文化,住商城县。 被执行人杨某某,男,汉族,1985年9月24日生,初中文化,农民,住商城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雷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某某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本院(2014)商民初字第518号民事判决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谢力 执行员 刘辉 执行员 黄影 二O一四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 邹昕 |